一、补贴要求
每户企业每年申领和使用补贴券的最高限额为3000元(信用评级类1500元),在购买服务时可自主选择签约服务机构,自由支配并组合使用。每个申请用券的合同,使用补贴券的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60%,且最高额度为3000元。
二、补贴对象
在武汉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优先支持创办三年以内(2016年1月1日以后)的小微企业及新进规工业企业,企业类型认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申请信用评级的企业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且有融资需求;财务管理规范,有完整的会计账簿、报表及凭证;产权清晰、责权明确,企业及法人代表具有良好信用。
三、适用范围
补贴券适用于签约服务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为持券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以下五类服务:
(一)财税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财税代理、财税咨询、财务审计、企业验资、工商代理、资产评估、股权变更等服务。
(二)信用评级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的信用评级服务,确定被评对象的信用等级。
(三)法律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企业治理结构、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法律顾问服务(不含诉讼服务)。
(四)电子商务服务:为企业利用互联网开拓市场提供网站建设、网络营销推广、在线交易等电子商务应用服务。
(五)管理诊断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管理评测、管理顾问、管理诊断、编撰商业计划书、投资咨询等服务。
四、申领用券时间
线上申请:2019年4月15日至5月9日
领券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10点开始(发完即止)
五、申领用券流程
(一)网上申请。登录“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企业帐户,完成线上申请。
(二)资格审查。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审核企业在线填报的信息。通过审核的企业具备2019年补贴券申领资格,审核信息可在网上查询。
(三)限时领券。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在领券时间登录“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领服务券,补贴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四)签订合同。获得补贴券的企业,在2019年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名单中自主选择服务机构。申请企业与签约服务机构对接、洽谈,明确服务内容、时限和金额后依法签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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